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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是很簡單的想要說

今天興高采烈的打算要邊看男女糾察隊邊吃小黃瓜配優格

所以就先去公共冰箱把要配在一起吃的小黃瓜拿出來

找了一下都找不到

我有點慌

後來才在一個我原本不是放置在那邊的地方找到

把包裝小心的拆解後打算要拿去洗了

就在這時候我熊熊想起還有優格

想說先找出來才可以快點去看我的男女糾察隊~~~

想不到.....不見了~~真的不見了~~

我找遍整個冰箱都找不到它們(兩罐要用複數)

天殺的被哪個狗娘養的給吃了

兩罐要100多塊ㄟ

這跟偷竊有什麼不同~!!(恩...本來就是偷竊...)

重點不在那個優格是食物

而是經濟學上效用的問題

這樣稿的我整個人心情多不爽

給人希望在推人入絕望才是最糟的事情=口=~~~

如果今天我本來沒有要吃而知道了這件事情

可能還覺得還好而已

可惡....

狗娘養的東西...最好給我吃到拉肚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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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ernesli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